余姚市精武体育会文件
余精字【2018】第5号
关于余姚精武会各基层组织举办和参加地方文体活动的若干规定
各精武分会、组、传承基地:
各位精武基层组织负责人,根据以往经验和惯例,下半年都是各种节庆比较集中的时候,各基层所在地方政府或民间组织,都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艺术活动。我会大力提倡各基层组织积极参加各类文化艺术活动,传播精武非遗文化,为精武会争光,扩大我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。为统一思想认识,便于规范管理,经研究决定,特作以下规定,希准照执行:
一、我会鼓励各基层组织参加各类民间文化艺术活动,特别是对“精武拳技”非遗文化的展演活动。为此,凡参加此类活动,请负责人把活动名称、日期、参加人员名单、展演项目名称、活动照片等发送到余姚精武会干部群,我会将做统计并存档,作为对基层组织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二、凡以余姚精武会名义且有多个精武组参与、举行具有一定规模的活动,必须事先向总会报备,详细说明活动目的、活动内容、人数规模、活动时间、安保方案、需要总会协助的内容等。否则不得冠以“精武组织”的名义,发生一切安全事故,由组织者负责,与总会无关。
以上规定自2018年9月18日起执行。
余姚市精武体育会
2018年9月18日
发送:各精武分会、组、传承基地